本地學生可選擇透過 入學申請系統 或 E-APP 報讀自資(非聯招)學士學位課程。 



聖方濟各大學開辦課程:

* 在甄選過程中,申請人在中學文憑考試考取之兩科選修科目成績,將作附加分數考慮。

基本入學要求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備註:

  1. 優先考慮選修科目(甲)及應用學習科目(乙類)成績。
  2. 曾於過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取得通識科第二級或以上成績,可代替公民與社會發展科「達標」要求。
  3. 數學科延伸部分(M1/M2)會被視爲一個獨立選修科目;換算方法:5**=7,5*=6…如此類推。
  4. 在應用學習科目(乙類)取得「達標」或「達標並表現優異(I)」或「達標並表現優異(II)」的成績,會被視爲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分別達「第二級」、「第三級」或「第四級」,只考慮最多兩科應用學習科目成績。
  5. 本校接納申請人的文憑試「合併成績」。若申請人多次應考同一科目,大學只會計算當中的最佳成績,入學分數亦不會因「重複應考」而被扣分。
  6. 除課程有特別指定之入學要求,最多一科其他語言科目成績(丙類)被視爲選修科目。科目級別之分數轉換請參考以下列表。
          
同等學歷
國際資歷

課程指定之入學要求

除一般入學要求外,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課程指定入學要求。

工商管理(榮譽)酒店及旅遊管理應用學士(兼讀制)
成年申請人


犯罪及安保科學(榮譽)學士
成年申請人*

  • 於入學學年的九月一日滿二十一歲;及
  • 具備三年任職紀律部門或資訊通訊科技相關行業的工作經驗

*須知﹕

  1. 申請人必須通過面試。
  2. 申請人必須遞交以下證明文件:(i) 個人自述;(ii) 僱主推薦信;以及 (iii) 以前/現時的工作證明/信件,以證明申請人的工作經驗,包括職位、職責、獲得的技能和經驗以及其他相關資訊。

  3. 符合以下英語能力要求: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達第二級成績 ; 或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達合格或以上成績 ; 或.

    • 雅思英語考試總成績達5級^ ; 或

    • 托福英語考試達45分或以上(Internet-based test/ Internet-based test Home Edition) ^; 或

    • 成功完成本地 / 海外院校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課程,其授課語言必須為英語; 或

    •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英文達100分或以上 (滿分為150 分)


^ 語言能力考試應考日期後2年內之成績,方為有效。

非華語申請人的其他中國語文成績入學要求

非華語申請人如符合以下其中一種特定情況,本校會接納以下考試成績為符合申請學士學位及副學位的中文能力要求。

有關特定情況如下:
1. 學生在接受中小學教育期間學習中國語文少於六年時間。或
2. 學生在學校學習中國語文已有六年或以上時間,但期間是按一個經調適並較淺易的中國語文課程學習,而有關的課程一般並不適用於其他大部分在本地學校就讀的學生。


備註:
1.    如獲甄選出席入學面試之申請者,將收到由註冊處/學院/學系的個別通知。大學將透過以不同之方式通知申請者,(如:電郵、短訊 (SMS)或電話(3702 或 3653字頭)知會有關面試安排。申請者請依照預定時間出席面試。如缺席面試,其申請將不作考慮。
2.    聖方濟各大學保留最終取錄決定,以及開辦課程及修訂課程內容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