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及安保科學(榮譽)學士(四年級入學)
- 成功完成本校認可的香港資歷架構第四級相關之課程;或
- 成年申請人*
- 於入學學年的九月一日滿二十三歲;及
- 具備五年任職紀律部門或資訊通訊科技相關行業的工作經驗,並完成犯罪科學、犯罪學、警務或資訊通訊科技相關之專上教育課程。
*須知﹕
- 申請人必須通過入學面試及筆試。
-
申請人必須遞交以下證明文件:(i) 個人自述;(ii) 僱主推薦信;以及 (iii) 以前/現時的工作證明/信件,以證明申請人的工作經驗,包括職位、職責、獲得的技能和經驗以及其他相關資訊。
聖方濟各大學開辦之銜接學位/轉制課程:
- 設計新創企業管理(榮譽)學士(兼讀制)
- 幼兒教育(榮譽)學士(兼讀制)
- 健康科學(榮譽)學士- 綜合專修(兼讀制)
- 社會工作(榮譽)學士(兼讀制)
基本入學要求
一年級入學
- 成功完成本院認可的香港資歷架構第四級課程之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課程;或
- 具同等學歷。
課程指定之入學要求
除一般入學要求外,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課程指定入學要求。
社會工作(榮譽)學士 (兼讀制)
- 成功完成社會工作專修之副學士或高級文憑課程;並具相關專業實踐經驗。
- 現職社會工作並具有至少兩年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將獲優先考慮。
備註:
1. 成功入讀本課程之本地學生可獲教育局「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SSSDP)資助學費,教育局保留最終資助審批之決定權。
2. 如獲甄選出席入學面試之申請者,將收到由註冊處/學院/學系的個別通知。大學將透過以不同之方式通知申請者,(如:電郵、短訊 (SMS)或電話(3702 或 3653字頭)知會有關面試安排。申請者請依照預定時間出席面試。如缺席面試,其申請將不作考慮。
3. 聖方濟各大學保留最終取錄決定,以及開辦課程及修訂課程內容的權利。